安徽大学生参加城镇医保 大病可报销费用不封顶
发布时间: 2009-11-18 浏览次数: 137

  我省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后,患大病可报销的医疗费用将“上不封顶”。记者昨天获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及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安徽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办法(试行)》已出台,此举在全国尚属首创。

  大学生治病“不差钱”

  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

  文件规定,参保大学生一个参保年度内符合医保规定的住院及门诊特大病医疗费用,若超过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超过部分的个人自付部分,由省级调剂金按80%比例补助。

  以合肥地区大学生医保政策为例,参保大学生一旦患大病,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0万元的最高支付限额。如果患病治疗费用达到30万元,那么超过的20万元部分,若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费用,就能再报销八成。

  此外,对在最高支付限额之下的自付部分,若符合医保政策,还能由省级调剂金再按70%比例补助。属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参保大学生,还可以获得更多补助,由省级调剂金按85%比例补助。

  调剂金可通过高校申请

  据了解,省级调剂金从各地大学生医保统筹基金中按比例提取,各统筹地区的大学生统筹基金累计结余超过一个参保年度应筹资总额的20%以上部分,全部纳入大学生省级调剂金。

  参保大学生申请省级调剂金,由本人或其监护人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高校及时将申请省级调剂金补助的参保大学生有关情况在高校内进行公示。据悉,高校申请省级调剂金经审核符合规定的,财政将会把费用拨付到高校,高校将及时将资金发放给参保大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

  我省大学生医保政策从去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此次省级调剂金制度开始执行以后,我省大学生从去年参保以后发生的重大疾病报销都将适用于这项政策。